在以自有品牌製造和銷售NMN補充劑時,許多公司容易忽略的一點是「廣告・標示法規」的合規性。在日本,有多項法律,如《醫薬品、醫療機器及化妝品法》(簡稱藥機法)和《景品表示法》(簡稱景品法),都與補充劑的標示和廣告相關。違規不僅會面臨行政處分和罰則,還可能損害品牌信譽。本文將結合實用的檢查清單,詳細闡述法人銷售NMN補充劑時必須了解的法規知識。
藥事法與NMN:「藥品級別的表述」絕對禁止
藥機法(藥品醫療器械等法)禁止對食品(包括補充劑)表示或宣傳「藥品般的功效」。具體來說,暗示疾病「治療」、「預防」、「診斷」的表述都是禁止的。
代表的なNGワード例(薬機法観点):
- 「細胞の老化を治療する」→ 治療効果の標榜
- 「○○の予防に」(疾病名を伴うもの)→ 疾病予防の標榜
- 「NMN補充NAD+以阻止老化」→ 功效的斷定性表達
- 「医師推奨」→ 認定・承認を示唆する場合はNG
保健營養食品(栄養機能食品)法規營養功能標示,或後述之「機能性表示食品」申請日標示之功能性標示。一般「健康食品」類別,原則上禁止於產品本身標示功效。
景品表示法:「優良誤認」、「有利誤認」的陷阱
景品表示法(景表法)禁止禁止「實際比優良‧有利」誤解的表示。NMN保健食品的廣告特別注意以下幾點。
優良誤認表示的例子(在沒有客觀依據的情況下)
- 世界最高純度NMN使用
- 「○○毫克劑量,效果最佳」
- 「與其他公司產品相比,NMN吸收率為2倍」(無根據比較廣告)
有利誤認表示的例子
- 「若選擇定期訂購,請輸入 90%OFF」(若與實際價格設定有顯著差異時)
- 「即時特惠價」(若經常同價)
毫無根據的最高級表達(例如「最好」、「最強」、「第一名」等),若沒有客觀證據(例如測試數據、第三方機構認證、調查結果等)作為佐證,將有很高的違反景品表示法的風險。
功能性標示食品制度:NMN的適用可能性
功能性標示食品制度是能夠標示基於科學證據的功能性(對健康的影響)的食品類別。需要向消費者廳申報,獲准後便可使用與功能性相關的表述。關於NMN,雖然研究論文已累積不少,但若考慮運用此制度,必須認知到整備科學證據(論文的條件、品質、數量)以及向消費者廳申報的程序都需要相當的費用和時間。
SNS・電商平台銷售的額外風險
在社群媒體(如 Instagram、X(前身為 Twitter)、YouTube)、自有電子商務網站以及各種電子商務平台銷售 NMN 補充劑時,藥事法和景品表示法也有同等的適用。特別需要注意的案例:
- 網紅「親身體驗」貼文中的功效效果表達
- EC網站商品說明禁止使用詞語
- 在評論回覆中提及功效
2023年10月實施的「隱形廣告」規範(景品表示法修正)中,禁止企業在明知第三方廣告卻未標示為廣告的行為。若要運用網紅行銷,徹底落實「\#PR」、「\#AD」等廣告標示需要。
防範違規事項檢查清單
- 「治療」、「預防」、「改善」的字樣沒有被使用
- 疾病名稱(癌症、糖尿病、高血壓等)是否被使用
- 「最高・最強・最多」等、根拠のない最上級表現がないか
- 在比較廣告中,是否提供了客觀依據
- 您是否未經申報就使用了功能性標示食品或營養功能食品的標示?
- 網紅貼文是否有廣告識別標示
- EC商城的商品說明是否符合最新法規
關於針對美國的廣告表達規制(功效/功能聲稱)NMN 補充劑的廣告用語:美國的標示規定指南並針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說。
▶ 關於美國市場的FDA法規概要美國FDA NMN 監管的完整時間線也請參考。
摘要
為了以自有品牌銷售NMN保健品,理解藥事法和景觀法的規定是規避法律風險的第一步。不當標示功效和效果不僅會受到行政處分,還會導致社會信譽的喪失。沒有誇張、基於根據、誠實的廣告表達,才對建立長期的品牌價值做出貢獻。在與OEM委託製造商合作時,備齊品質證明書和共享適當表達資訊,是健全保健品牌營運的基礎。




